上山帶火如帶鐐,毀林毀草要坐牢
2023-07-20 18:02:46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蔣文娟 | 作者:胡語桐 謝遙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胡語桐 謝遙) 今年以來,慈利縣人民法院受理失火罪案件已達7起,為警示百姓,7月19日,該院在甘堰土家族鄉(xiāng)任家坪村綜合服務中心廣場巡回審理一起失火案并當庭宣判。以案釋法,聯(lián)合縣檢察院、縣森林公安開展森林防火法治宣傳。鄉(xiāng)鎮(zhèn)干部、村委會干部、護林員、人民群眾等200余人到場旁聽庭審。
1月31日中午12時許,被告人劉某某在慈利縣甘堰土家族鄉(xiāng)任家坪村10組附近的田邊燒渣草時,引燃了旁邊竹林的竹葉,竹葉接火后迅速蔓延從而引起山火。經(jīng)慈利縣林業(yè)調(diào)查規(guī)劃設計隊鑒定: 劉某某在任家坪村燒毀的林地總面積為24.1628公頃,全部為有林地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某過失引起森林火災,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、第六十七條第一款、第七十二條第一款、第七十三條第二、三款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十五條之規(guī)定,判決被告人劉某某犯失火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。
此次巡回審理,是慈利法院同人民群眾零距離進行司法服務,面對面開展法治宣傳的一個縮影。慈利法院將持續(xù)踐行司法為民宗旨,充分發(fā)揮審判職能,深化便民利民服務舉措,真正做到解民憂、暖民心,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服務和公平正義就在身邊。
責編:蔣文娟
一審:蔣文娟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